專利侵權案 微軟判賠五億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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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業龍頭「微軟公司」,因為網際網路瀏覽器涉嫌侵犯一項專利權,11號遭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判決,要賠償芝加哥一家公司和加州大學,高達五億兩千一百萬美元的金額。
身為全球軟體界龍頭的微軟公司,一直是官司不斷。11號美國聯邦法院的陪審團,對於微軟著名的網路瀏覽器涉嫌侵害別家公司專利權的官司,判決微軟公司必須支付高達五億兩千多萬元的賠償金。
公司設立在伊利諾州的奧拉斯科技公司和加州大學,在1999年向芝加哥美國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表示微軟公司的網路瀏覽器和視窗系統中使用了他們的一項專利設計,因此求償十二億美元的賠償金。
代表原告的律師表示,判決的結果相當合理,而且也證明不管公司的市場佔有率有多大,產品的專利權還是應該受到尊重。
不過微軟公司辯稱他們並沒有任何侵權行為,所有的設計都是公司的工程師根據微軟原有的科技研發出來的。而微軟公司的律師團也表示,陪審團的判決太不合理,因此將會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