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支持 企業盈餘強制分享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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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討論加薪四法修法,認為企業有盈餘應該要跟勞工分享,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贊成公司盈餘分配從宣誓性條文變成強制性條文 近年來台灣經濟成長不如預期,企業加薪遠落後於鄰近國家,實質薪資甚至倒退15年,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討論加薪四法修法,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過去30年經驗,只要公務人員加薪,企業就會配合調薪,但考量近年景氣,將審慎評估公務員加薪問題。 ==勞動部長 陳雄文== 公務員調薪之後 民間企業會比照辦理 不過這個有時候有效 有時候不見得有效 所以這個政府 目前還在做審慎的評估 另外,對於立委提案修正勞基法、工廠法部分條文,企業有盈餘應該要跟勞工分享,陳雄文表示,全球都有宣誓性條文,但沒有罰則,所以支持宣誓性條文變成強制性條文,而經濟部也說,如果修法通過,63萬家企業中將有1700家上市櫃公司被納管、300萬名員工受惠。 ==勞動部長 陳雄文== 看出來就是目前企業的盈餘 並沒有合理的分配給勞工 所以就是說 把這樣子一個 宣示性的條文 把它變成一個強制性的條文 我們覺得是支持的 ==經濟部次長 沈榮津== 獲利兩個字怎麼界定 要處罰的話 譬如說他去做 一種所謂的(盈餘變成零) 購入設備這東西(盈餘)怎麼拿捏 這部分我們可能要來研究一下 對於台灣工時過長,被指為過勞島,陳雄文說,台灣勞工1年工時為2124小時,比新加坡、韓國、香港短一點,但還是比日本的1800多小時、歐洲的1700多小時還多,所以已經提出周休二日修法,目前正在行政院審議,但還是會因不同產業、行業而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