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凍歌手醫療糾紛敗訴 須賠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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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年代,有「美艷歌后」稱呼的葉玲,由於得到漸凍人症,六年前透過海基會協助,第一次以兩岸春節包機直航的方式,送回台灣醫院治療,可是家屬卻從來沒付過任何醫療費,醫院提出告訴,一審勝訴,判葉玲丈夫程家昌必須付給病院329萬的醫療費。
2006年時,透過海基會協助,罹患漸凍人的歌手葉玲,首度以春節包機的模式,返回台灣,台北聯合醫院接受治療,只是六年來,葉玲家屬卻沒支付任何醫療費,結果遭醫院提告,一審判決出爐,葉玲丈夫程家昌得支付329萬多醫療費,但程家昌批評,法官判決荒唐,醫院長期沒有什麼醫療行為,卻收大筆醫療費,實在說不過去。
程家程不滿醫院,對葉玲沒有醫療行為,還一邊向家屬收錢,一邊向健保申請數十萬的醫療補助,讓人無法接獲,不過醫院也表明自身的立場。
曾經在六○年代,以「夜來香」、「高山青」等歌曲走紅的葉玲,八年前罹患罕見的漸凍人症,只能靠呼吸器維生,當年返台治療時,還引發許多關注,沒想到現在演變出醫療糾紛問題,至於還要不要再上訴,家屬還在考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