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修法 將釋數位電視&電台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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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最多將釋出五張數位無線電視執照和155個小功率電台。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認為,這讓地下電台就地合法,造成廣播市場大亂,不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認為地下電台法後方便管理,反而有助於良性競爭。
廣播電視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新法上路後,政府將可開放最多五張數位無線電視執照和最多兩張行動電視執照,以及釋出155個小功率電台,現行廣播、電視執照六年效期延長至九年;每二年一次的評鑑,延長為每三年一次,而且取得執照,不需像以前一樣經過審議制,採取比較彈性的評審制、拍賣制和公開招標制,修法前全力反對的國民黨立 委朱鳳芝憂心,這將為地下電台解套,使得資深電台四分五裂,造成廣播市場大亂。
不過,主張通過的民進黨立委認為這將有助於廣播市場的良性競爭。而經營快樂廣播網的高雄市議員鄭新助表示,贊成政府釋出廣播頻譜,讓地下電台合法。
廣電法修正後,政府釋出執照和頻譜後,直接影響現有的廣播電視市場,業者呼籲政府要做好配套,不然恐怕會擠壓現有的電台。
記者 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