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揮拍傷同學 家屬控校方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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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北屯國小一名六年級李姓女童,今年一月份在上體育課的時候,不小心把羽球拍往後方一揮,傷到一名賴姓女同學的右眼,受害家屬向李姓女童的家長要求400萬賠償,家屬指控校方,不肯負責任。
體育課打羽毛球,沒想到意外成了校園傷害事件,一名小學六年級的李姓女學生,因為要打迎面飛來的球,沒想到打到另外賴姓同學的眼睛
被打傷的女童眼鏡玻璃破裂,刺傷眼睛,受害家屬要求四百萬賠償,誤傷人的學生家長說,女童因為相當自責,甚至也有情緒不穩的情況,家屬表示,女童在學校老師的安排之下,到禮堂上體育課,不過當時天色昏暗,加上室內沒開燈,讓他女兒誤判可以揮拍的時機,才傷到人
校方表示,當天天候狀況許可,也在老師的監督之下才上課,表示意外發生,是因為同學相爭打一顆球造成意外,校方沒有疏失
家屬不滿學校將責任推給學生,要家長之間自己協調善後,目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要校方肩負起照顧好學生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