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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不動產逾6年 稅負優惠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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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價根本買不起房子,更別說要換房子,立法院11號通過土地稅法新增規定,未來民眾買房子的優惠將不限於一生一次,而是採取一生一屋,簡單的說,只要你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不論換屋幾次,在出售時就可適用10%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 以一間45坪的房子為例,如果想從台北市大安區換屋到內湖區,之前都沒有轉移買賣過,在換屋時適用40%的土地增值稅,得繳差不多200萬到300萬元,但採取一生一屋後,只要繳10%的土增稅,只要繳100多萬,可以省下100到200萬元。一生一屋雖然可以讓土地增值稅少繳一點,但也是有多項規定,大面積的豪宅不適用,都市土地面積上限為45坪,非都市可以到105坪。另外還規定民眾只能有一戶自用住宅,而且要設籍在當地六年以上,出售前不能提供出租或營業。 房仲業者看好『一生一屋』政策有助於活絡房地產市場,但會不會造成換屋潮還得再觀察,畢竟換屋對民眾來說是一件大事,不可能說換就換。 記者 林欣儀 沈志明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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