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嚴苛刑法待少年犯 嚇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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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西方國家,未成年的少年,如果犯罪,可以不用服刑。不過,美國卻是例外。美國的青少年犯了刑事案件,也必須像成年人一樣,接受審判和坐牢,然而這樣的做法,引起兩極化的爭議。有人拍手叫好,認為有助於維持治安,也有人覺得把小孩關在監獄裡,非常不人道。今天的全球現場,就要帶您一起關心,美國少年犯的問題。
十五歲的布萊恩是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少年犯,在牢房裡,只有寫信給女朋友艾美,能讓他稍稍解除寂寞。艾美也是少年犯,兩年前,這對小情侶帶著槍闖入別人的住宅,還開了槍,雖然沒有人受傷,但是涉及謀殺未遂的罪名,兩人都必須跟成年人一樣,接受審判和服刑。獄方把成人和少年犯分開監禁,布萊恩說,如果跟成年犯人關在一起,他就必須加入幫派才能保住小命
獄方也有安排少年犯的教育課程,但老師的教學並不認真。許多人同情少年犯的處境,他們批評美國的法律太過嚴苛,也說這樣的刑罰,對青少年太沉重。佛州的執法單位和大部分的民眾卻有不同看法,他們主張用嚴刑重罰來嚇阻青少年犯罪,一九九八年,佛州有六千一百名少年犯,罪名包括殺人和搶奪車輛等等,到了這幾年實施重罰,青少年的犯罪率,比以前減少了百分之六十一。執法人員說,少年犯的處境或許可憐,但死傷的受害人更需要同情,他們認為只要犯了罪,就該承擔法律責任。
布萊恩的辯護律師曼佐說,幫少年犯辯護特別困難,很多事要請家長幫少年犯決定,而布萊恩年紀小,在獄中還會闖禍,不久前他攻擊獄中的管理員,被關禁閉,連三餐都只准單獨吃飯,而且還多了一項攻擊罪名,刑期可能會加重。布萊恩盼望母親的親吻擁抱,不過現在只能隔著玻璃牆見面,因為身材不夠高,媽媽連他的臉都無法看得完整,每次探望兒子,都很心疼。布萊恩說過去年少輕狂才會犯錯,他只希望有機會能重新來過,但不管他有多悔恨,現在的他,註定要在獄中等候審判,為自己過去的錯誤,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