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拒絕出示證件 稽查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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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新法上路第四天,各縣市執法還是狀況不少,前天衛生署針對二人以下的小店禁菸標準反覆,讓稽查人員無所適從。其實菸害防制新法,還有許多說明不清楚的地方,像是新法第15條的規定,雪茄館、酒吧、視聽等場所,只要是在晚間九點以後開始營業,18歲以上才能進入的地點,就不在禁菸範圍內, 有稽查人員擔心,可能會有少數業者,用營業時間來規避,不受新法規範。
這是三天前,衛生局到台中火車站稽查時的景像,一名癮君子見到稽查人員,還照樣吞雲吐霧,並且拒絕出示身份証件。
民眾
違反抽菸的民眾不願配合,拒絕出示身份証件,讓衛生稽查人員無法執行公權力,一個頭兩個大,不過,現在讓稽查人員更傷腦筋的是, 因為新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像是雪茄館、酒吧、視聽場所,只要是在下午九點以後開始營業,而且18歲以上才能進入的地方,可以抽菸。Cg out 法條中只規定可吸菸的時間,卻沒說明可吸到何時?
稽查人員擔心,可能會有少數業者,藉此來規避取締。
新法上路才四天,執法還是有模糊地帶,先前一度變更禁菸標準,讓稽查人員和民眾無所適從,未來也可能面對少數業者鑽法律漏洞,規避罰則,到底要如何做,考驗政府當局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