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不到五秒 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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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發生有男子在電梯裡觸摸女性身體,辯稱只摸了五秒,不構成犯罪的事件。加上之前幾件涉及性騷擾案件,法院都判無罪。婦女團體今天抗議,要求司法體系必須加強性別教育。
雖然是婦女團體的行動劇,不過在真實生活裡,上個月彰化一名女子在電梯裡被偷摸臀部,不過這名男子卻說只摸五秒不算犯罪。去年更發生有女性被襲胸,地方法院卻認為時間太短,被害人應該沒有被威脅的感覺,而判決無罪。這幾件案例,引起婦女團體抗議。
婦女團體指出,以時間長短做為判決依據,]主要是引用民國17年最高法院將猥褻定義為,客觀上可以引起他人性慾,主觀上可以滿足自己性慾]。除了秒數充滿父權迷思之外,某些案件對於強制的看法,也引來婦女團體抨擊。
時間的長短以及是否達到不能抗拒的地步,婦女團體抨擊這些標準嚴重忽略被害者感受,顯示司法體系有必要加強性別課程的訓練,才能保障婦女的身體自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