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審兒少性侵害追訴時效 民團促辦公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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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將至,多個公民團體舉行記者會,針對憲法法庭審理中的兒少性侵害追訴時效的釋憲案,呼籲憲法法庭進行公開言詞辯論、廣納多元意見;也希望立院儘速審議,保障性侵害倖存者的權益。
大聲喊著口號,呼籲司法不要遺忘未成年性侵受害者,尋求司法公道的權益。多個公民團體舉行記者會,針對憲法法庭審理中的兒少性侵害追訴時效的釋憲案,聚焦2006年前,舊法20年時效過短,是否侵害被害人訴訟權一事,呼籲憲法法庭進行公開言詞辯論,並且納入精神醫學等專家意見。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律師呂政諺指出,「等於是在倖存者還沒有準備好之前,就先幫加害者撐起了保護傘。研究指出,兒少性侵被害人平均需要20到24年的時間,才能將當時的被害經驗說出口。」
台灣光寰協會常務理事、釋憲案律師李毓倫表示,「希望大法官去正視現代醫學的鑑定的重要性,考慮我們聲請的這些鑑定人到庭來陳述,到庭來進行鑑定。」
公民團體表示,包括德國、日本、奧地利等國,都已延長或廢除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期;美國聯邦政府還有超過40州不設追訴期,希望憲法法庭能正視這種國際趨勢。
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釋憲案律師蔡尚謙說明,「智利還是秘魯,我記得中南美洲許多國家,可能也是因為當地的這樣的一個犯罪情況,將性侵害的追訴期甚至延長到40年 ,或者是直接取消,在南非性侵是沒有追訴期。」
公民團體強調,近期將舉辦一列的聲援活動,透過網路社群串聯等方式,號召民眾支持釋憲及修法。對此憲法法庭強調,會綜合參酌各方意見,做出合適的裁判。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