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領移工同雇主滿十年須提舊制 勞團指制度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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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6)年4月1日起,雇主若聘僱同一藍領移工滿10年,必須為其開立「舊制退休金專戶」,並按月提撥2%至15%的工資作為退休準備金。勞團批評,台灣勞工新制退休提撥未能提高,又讓移工使用勞退舊制,退休制度邏輯矛盾,上午到勞動部外舉行記者會,要求辯論。
工鬥總工會和多個勞團到勞動部外舉行記者會,質疑4月1日起勞動部要求雇主若聘僱同一藍領移工滿10年,須以舊制提撥退休準備金,且按月提撥2%到15%,是在誆移工。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吳靜如指出,「現在這些外技跟藍領移工都是契約工,常常都會有期滿、有轉換,更有被雇主技術性的合法離職的狀況,所以這時候讓這些移工用舊制,勞動部的居心何在?」
藍領移工看得到吃不到,而多數台灣勞工使用勞退新制,雇主提撥率6%,20年來卻未能提高,退休制度邏輯矛盾,受益者只有雇主。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表示,「趴在6%,趴了20年,連0.1%、1%都沒有提高,很明顯就是在替資方、替雇主降低他的成本。」
工鬥總工會主張提高新制雇主提撥率、全體移工包括家庭移工納入勞退新制提撥,但雇主協會和台聯黨在另一邊,反對強制看護工納勞保。
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認為,「不應該給的,就是由他們自己母國該有的保障他們去給,或者是移工自己都可以用私人保險,不要再從我們這些失能重症家庭去拿出這些多餘的錢,我們真的沒有閒錢再給了,我們不是企業。」
兩方隔著警方互相叫囂,未有直接接觸,但工鬥總工會向雇主協會與台聯下戰帖,直接辯論未果,最後把戰帖貼在勞動部外柱子上,呼籲勞動部說明政策與辯論。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