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十天民調止步 最高罰五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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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大選選戰越來越激烈,按照選罷法的規定、在選前十天、各政黨以及任何人都不得發佈相關的民調資料,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所有媒體也不能公開評論或引用民調數字,NCC將全天候監看各新聞媒體、以及政治談話性節目,一旦被抓到違反規定、最高將罰款500萬元。
大大的百分比數字,顯示候選人的民意支持度,上上下下,天天有變化,而且誰大於誰,領先多少比率,版本可多了。有來自候選人陣營的調查,也有媒體發佈的數據,還有的是網友的討論統計,五花八門,就怕擾亂選舉,因此,依法選前十天,這些民調資料通通不得曝光。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52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在投票日前十天開始到投票截止,都不能以任何方式,發佈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能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規定,將依選罷法第96條,處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款。
儘管數字會說話,但明天開始就得閉嘴!總統大選民調資料任何人都不能再發佈,不只NCC全天候24小時盯著媒體看,中選會接獲檢舉也將依法懲辦,想知道誰輸誰贏,就等322選舉結果揭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