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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蘭陽鐵公路橋遭廢除文資身分 文化部指程序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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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舊蘭陽鐵公路橋被縣政府廢除文資身分後,面臨拆除命運,引發文化界搶救、提出訴願;文化部回函認為的確有程序上的違失,在程序完備前還是有文資身分,若有毀損還是會開罰、懲戒;不過文化局並不認同。

宜蘭縣蘭陽大橋旁有一座超過90年歷史的舊蘭陽鐵公路橋,縣政府文化局廢止其歷史建築文資身分後面臨拆除命運,文化界發起搶救行動提出訴願。近期文化部回函,認為縣政府廢止的行政程序有諸多違失,在程序完備前舊蘭陽鐵公路橋仍具文資身分。

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孫博萮表示,「公路局這個廢止申請提出的資料都不齊全,就是沒有他這個主管機關自己的印章等等。」

文化界認為,文化部的函文已證明文化局的廢止程序違法,且函文也表示,2023年文化局曾針對舊橋做檢測報告,認為舊橋安全無虞且具有古蹟潛力,如今卻推翻自己做的檢測,還廢止舊橋文資身分。

宜蘭縣文化協會總顧問林正芳認為,「應該要有更多的方法,讓民眾了解這2個舊橋對於宜蘭歷史跟宜蘭文化上的貢獻。」

舊橋的拆除涉及蘭陽大橋改建工程,不過公路局已經表明,不論舊橋是存是廢都有工法可以解決,不影響改建工程;文化界更批評,舊橋現況不佳,是文化局在維管上根本沒有善盡責任。

宜蘭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呂妍瑾回應,「這一次做廢止登錄的程序,我們全部都是依《文資法》的規定辦理。」

不過縣政府文化局不認同文化部回函,認為當初的廢止程序完備、合法,文化部的公文非訴願決定,沒有要求文化局針對此案補充答辯,也沒有應辦事項,跟程序無關,舊蘭陽鐵公路橋的文資身分還是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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