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女大生遭公車撞亡 家屬控巨業僅願賠償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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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巨業客運去(2024)年轉彎未禮讓行人,撞死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家屬昨(5)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批評保險公司以業者排班失當、司機出現疲勞駕駛情況為由拒賠,而且只打算以30萬元和解。業者澄清目前還沒有正式協商,交通團體則認為業者和交通局都該負起責任。
台中巨業客運305號公車,去年9月行經中區綠川東街要左轉中山路,未禮讓行人,撞死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家屬5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怒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巨業公司僅願賠償30萬元,家屬無法接受。
女大生家屬委任律師劉建志表示,「可以看到他其實並沒有做出太多的改變,那對於這起事故也並沒有去負起他應該負擔的責任,這個部分我們是認為比較遺憾,以及家屬會感覺感受到比較憤怒的部分。」
這起事故造成1死1傷,事後台中市府重罰業者120萬元,並收回業者在台灣大道300號路線營運路權3個月。肇事的施姓司機今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案件進入一審審理中。
死者家屬聲明表示,司機因公司排班失當出現疲勞駕駛情況,違反巨業公司所投保的責任保險契約條款,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為由拒絕理賠,巨業公司僅以30萬元想要和解,呼籲業者負起責任。
巨業客運總經理李銘淦回應,「請我們的法務跟對方、跟當事駕駛的律師在談,還有跟那個受害家屬的律師,三方現在正在聯絡,還沒一個明確說到底這個數字是哪裡來的。」
業者強調,目前雙方與駕駛律師正嘗試聯繫安排調解日期,尚未進行實質協商,且司機超時疲勞駕駛與事實不符,並不清楚30萬數字從何而來,後續會積極與家屬協商。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陳宏益認為,「錢事小,但是之後會衍生出來更多的無良駕駛行為,都源自於大家可以用賴皮的方式,或是用一個不理賠的模式,這種想法其實是我們所不樂見。」
交通團體認為本案為指標性案件,保險依契約走若不能理賠,應由市區公車業者和台中市府負起責任,不能輕易卸責,但台中市交通局對此不回應。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