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子口溪氨氮濃度高 宜縣府將限制養豬業者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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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的得子口溪因上游養豬場和家庭污廢水排放,導致氨氮濃度居高不下,是全縣污染最嚴重的河川。縣政府為解決氨氮問題,近期預告公告「宜蘭縣得子口溪放流水標準」草案,分階段限制養豬業者的氨氮排放量,希望促使業者改善水污染防治設備,預計年底正式公告實施。
宜蘭礁溪的得子口溪因上游養豬戶排放污水,加上家庭污廢水,導致河川氨氮濃度居高不下,是全縣污染最嚴重的河川。為解決問題,縣政府近期預告公告「宜蘭縣得子口溪放流水標準」草案,要分階段限制畜牧業者的氨氮排放量。
宜蘭縣環保局長許嘉琦說明,「我們是希望得子口溪整個氨氮的部分,在民間部分我們會分年分期來做管制。」
根據草案規定,新設畜牧業者氨氮放流標準為每公升10毫克以下;既有的畜牧業者則分3階段實施,標準公告時沒有限制,2029年第2階段為每公升150毫克、2034年第3階段為每公升75毫克。
目前草案完成審查,預計年底送議會備查後就可以公告實施。
宜蘭縣議員林聰池指出,「如果養豬業者不離牧,那是不是逐年縣府要去輔導業者,看他們的污水是要怎麼處理?」
地方樂見公告,解決得子口溪污染和臭味問題,但還是建議要有配套措施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至於公告實施後如果畜牧業者排放未符合標準,縣政府可依照《水污染防治法》開出6000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而養豬業者也希望要有配套。
宜蘭縣養豬協會理事長賴天立認為,「有配套會比較好,因為這樣的話大家減輕一點負擔,一些豬農也比較好配合。」
養豬業者表示,宜蘭的養豬場本就是小場,飼養成本已經很高,如果公告上路前有補助運送廢棄物或者改善設備等配套,業者才能配合公告規範;對此縣政府表示,預告期間會持續蒐集相關意見、做好溝通。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