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阻影響身障者通行 民團籲訂無障礙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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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日前對於新北市河濱公園設置P型車阻、影響身障者通行權益,通過糾正新北市府。身心障礙民團今(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障權法」主管機關衛福部,應召開會議、協調各場域主管機關,訂定統一的無障礙設施標準,改善無障礙生活環境。
公視記者葉霈萱報導,「為了防止汽機車進入影響行人安全,不少河濱公園等場域都設有車阻,但同時也讓輪椅族很難通過。」
實際走一趟二重疏洪道周遭,可以觀察到進出口都有P型、ㄇ字型等車阻,讓輪椅族難以通行。
因此身心障礙民團召開記者會,指出相關設置未考量身障者的需求,剝奪他們平等享有休閒活動空間的權利。
台灣障礙者權促會副秘書長劉于濟說道,「很多的障礙者其實會覺得,像河濱公園這類平平的場域很適合輪椅通行,但是我們往往會碰到很多的路阻,都會造成身心障礙者今天要出門休閒的一些困擾。」
台灣身障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提到,「它其實是一個結構性的歧視問題,傷害了身心障礙者,不管是生活通行、自由通行跟休閒的權利。」
其實不只公園,各處馬路路口的車阻,也時常讓乘坐輪椅的身障者通行不便。民團呼籲,我國《身障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的主管機關衛福部,應召開會議、協調各場域主管機關,訂定統一的公共空間無障礙設施標準,並規劃政策主責窗口。
衛福部社家署身福組組長尤詒君表示,「如果我們訂定一個統一的無障礙格式,很可能同一件衣服沒有辦法穿在各個場域裡頭,未來會用行政院身權小組的一個平台,持續追蹤我們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沒有落實。」
國土署都市基礎工程組科長鄭惠心說:「車阻的部分,其實在道路上有時候是必要之惡,因為轉彎的時候,會有內輪差的問題。」
立委指出,《障權法》落地實施,至今已經超過10年,但許多身障者在「社會生活參與」及「休閒文化權」方面,仍受到不合理的硬體障礙或法規漏洞阻擋,要求相關部會應積極回應民團訴求。
蔡思培/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