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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機車載豬腸不慎掉落 後方騎士摔飛多處擦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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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日前發生一起自摔車禍,一名機車騎士行經台南東區仁和路、與文化六街交叉路口時,不小心輾到一包掉落在路上的豬腸而摔車,導致臉部跟四肢擦挫傷,警方獲報後找到掉落豬腸的機車騎士,除了依違法《道交條例》開罰,騎士也因粗心釀禍,可能揹上過失傷害等刑事及民事責任。

機車行經路口時,從車上掉落一包白色物體,隨後另一台機車經過同路段時,輾到白色物體後摔了出去。

目擊民眾指出,「有人買東西,生的大腸,掉了一地,她騎過去就滑倒了。」

地上一根根被輾平的白色豬腸就是肇事元凶,事故發生在17日中午,台南東區仁和路、與文化六街交叉路口,邱姓女騎士摔車後,臉部及四肢都有擦挫傷。

台南市第一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王敏雄說明,「經本分局調查後,並通知掉落物駕駛人到案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款,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車子在行進間掉落物品的狀況屢見不鮮,一旦查獲都可依《道交條例》開罰,罰金則依車種不同有所區別;若物品掉落後,駕駛沒及時發現清除、導致交通事故,除了違反《道交條例》,駕駛也會揹上刑事及民事責任。

律師廖芳萱表示,「如果看得到車號知道是誰掉落,他可能就是《刑法》過失傷害,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是民事,損害賠償的範圍是你的身體受傷、跟車子的毀損都可以求償。」

不只固態物品載運時要固定好,過去也曾發生車子漏油或載運液體滲漏,導致用路人摔車的事故,駕駛除了違反《道交條例》及相關肇責外,環保局也可依《廢清法》處分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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