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支持汽燃費正名 電動車擬2030年起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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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電動車輛市占率,達淨零碳排及能源轉型相目標,目前電動小客車皆免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不過汽車燃料使用費由交通部統籌分配,主要用在道路養護,交通部規劃2030年起也對電動車開徵。民代建議,將汽燃費正名為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交通部表態支持,目前也正請運研所研擬徵收規範。
在國道服務處停車休息,為電車補充電力,目前電動車免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但5年後新制將上路。來自宜蘭的職業駕駛姚先生說,電車開慣了,不會因繳稅問題考慮更換油車。
宜蘭電車駕駛姚先生說:「不是稅金的問題,因為電車在你用車的方面就是會省很多了。」
桃園電車駕駛田先生則說:「當初我們購入的車價也是比較高,我覺應該是互相可以抵消掉。」
彰化油車駕駛陳小姐表示,「有路有在使用,有用道路就要付費。」
桃園油車駕駛韋先生說道,「其實就是使用者付費,其實是還可以啦。」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指出,電動車數量從2018年20萬輛增加到今(2025)年3月的88萬輛,收費制度應該要有公平性,不過電車為充電,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名不正言不順,應先予以正名。
交通部指出,汽車燃料使用費由交通部統籌分配,主要用在養護道路,例如過去3年,每年都有101.01億元,用在國道養護、新建和拓建工程。基於徵收目的,建議改名「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至於對電車的徵收方式,正請運研所研議中。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表示,「未來電動汽車恢復徵收汽燃費,要用cc數、用馬力或是用功率來做計算,相關事宜目前我們是委託運研所在進行研究規劃。」
運研所報告預計2026年出爐,2030年針對電動車開徵。為提高電動車的市佔率,目前電車除免繳中央統籌分配的汽燃費,也免繳地方稅牌照稅,若與1800CC油車相比,每年省1萬多元規費和稅金。不過根據政府規劃,預計在2030年起,電車2樣費用都須繳納。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