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官官相護 受害師籲教職霸凌適用《職安法》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多位遭職場霸凌的老師,30日上午和立委范雲舉行記者會指出,擔心官官相護、不敢申訴,也有人申訴了選擇撤案,呼籲學校的職場霸凌應適用《職安法》,而勞動部的《職安法》修正草案應將霸凌定義回到行為而非結果,明定調查和處理程序且有再申訴的機制,完善申訴救濟。
台南某國小職場霸凌被害人蔡老師說:「因為遭遇職場霸凌,讓我差一點走上絕路。」
被校長霸凌差點走上絕路,想向教育局申訴,看到同事案例被官官相護,形同沒發生,蔡老師選擇吞忍。林老師也遭職場霸凌,向教育局提申訴又撤回。
台南某國小職場霸凌被害人林老師指出,「當時的副局長竟然洩露我是陳情人的身分,讓我在校內更遭受到更嚴重的孤立。」
新北代理教師遭職場霸凌被害人王老師表示,「除了這個調查報告非常荒腔走板,雙方的陳述都沒有任何其他人去做勾稽比對。」
目前教師的職場霸淩由各縣市自訂相關要點,但教團和工會指出保障不完整,教師職場霸凌應回到《職安法》處理。立委范雲檢視勞動部送行政院的草案指出仍有不足之處,為此將提出將霸凌定義回到行為而非結果,明定調查和處理程序,且有再申訴機制的修法草案。
全教總集體協商中心執行長洪維斌則表示,「但還有一個區塊就是不法侵害,所謂不法侵害指的是執行職務,因他人的行為受到身體或精神上侵害,這部分我們也是期待委員能夠加以琢磨、定義,跟進一步釐清。」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在教育現場吃案、壓案,球員兼裁判、搓湯圓是日常,像左邊的台南市、新北市都是重災區,所以呼籲代理教師們可以選擇的話,都不要去新北市或台南市。」
教團和工會樂見范雲提出修法版本,也強調法律是最基礎保護,要完整才能執行與發揮功能,別讓勞工只剩走向訴訟的漫漫長路。
姜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