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制度恢復引憂 家屬促重啟軍冤委員會
軍冤家屬20日一同出面,喊話總統賴清德、國防部長顧立雄先設立軍冤委員會。
賴總統日前宣布要恢復軍事審判,引發外界擔憂如何保障軍人權益。加上國軍長年存在霸凌與自殺問題,根據統計,近5年國軍自殺案件多達158件,共有97人身亡。
台灣陪審團協會指出,這些案件的共同點都是死因不明;軍冤家屬哭訴,過去軍中調查是球員兼裁判,導致真相石沉大海。
軍冤家屬曾鈺婷說,「我先生說,這13刀怎麼會是自傷?叫他們解剖,解剖過後他說這是自縊的,這哪有合理?」
軍冤家屬尤瑞敏則表示,「明明我的孩子已經是被這個國家的政府機關體系、官僚體系殺死,對這個國家我還是要放下深仇大恨,解決國家的問題。」
馬政府時期因為洪仲丘案,2013年設立軍冤委員會,只運作1年、移送4案就宣告中止,對此台灣陪審團協會草擬《軍中人權保障及軍冤救濟條例》,要重啟軍冤委員會。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說明,「我們沒有要取代檢察官的調查權,但是我們要補充檢察調查不夠的部分。」
協會表示,重啟的軍冤委員會與過去不同,必須是獨立機關,有公正、透明的審查機制,並納入軍冤家屬、學者專家,擴大受理軍人、替代役等申訴,有救濟管道,獲得朝野支持。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認為,「如果賴清德總統真的有這個意願要推動《軍審法》,請你先把累積的軍冤案處理完畢,並且公諸於世。」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則回應,「讓國家安全更加重視那一方面,對於相關方面役期、包括冤獄等,可以更確保他們的人權,我想這兩者並行不悖。」
針對恢復軍審,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0日表示,政府會針對過去軍審制度為人詬病、不符憲法部分,大幅修正,至於涉犯同一案件,現役、退役軍人可能面臨不同刑責。
李慧芝表示,不同身分有不同的審判程序,普通法院、軍事法院獨立審判,降低裁判矛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