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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憲法法院歷史性氣候判決 政府須明定2030後具體減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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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憲法法院週四(29日)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南韓政府必須具體設定氣候法案中,2030年之後的減碳目標,否則違憲。這也創下亞洲國家先例。提告的南韓民眾對於勝訴相當激動,認為這只是抗暖化的開始。

在憲法法庭歷史性的裁決出爐後,提告的南韓民眾在法庭外高舉布條、高呼口號,慶祝得來不易的勝利,有人甚至激動得哭了。

青年氣候行動總幹事金寶林表示,「無論判決是什麼,判決並不代表結束,這是我們應對氣候變遷的開始,但在危機如此嚴重的情況下,仍然感覺進展太慢了,所以我感到非常難過。」

大約250名原告自2020年陸續提起訴訟,控告南韓政府的《碳中和基本法》內容太過空泛,只粗略規定在2030年之前,要把排碳量降至2018年的65%,並在2050年之前達到碳中和,但針對2031年到2049年間,完全沒有提出具體的減碳目標,涉嫌違反《憲法》、侵犯基本人權。

提告者中多數是年輕人,有些在當初提告時仍未成年,甚至還有未出生的胎兒參與。

4年後南韓憲法法庭終於做出裁決,認為政府現有的立法無法保障公民基本權益,對原告的生活環境權構成侵犯,的確有違憲之虞,要求南韓政府與國會必須要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完成修法,訂立具體的減碳時程和目標。

南韓環境部在敗訴後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憲法法院的判決,將會提出計畫,確實執行後續措施。

氣候訴訟專家提芬妮認為,「現在需要國家出面提出新的計劃和新的途徑,以確保民眾權益,以及我們如何應對氣候變遷,因此這絕對不是靈丹妙藥或終結,而是一個開始。」     

提告民眾表示他們將繼續監督政府,就減碳提出具體目標與作為。也希望喚起更多人的環保意識,共同為對抗氣候變遷而努力。

南韓這項氣候判決開啟了亞洲先例,今(2024)年4月間也有一群瑞士奶奶控告政府在對抗氣候變遷方面作為不足,導致她們因熱浪死亡的風險升高,歐洲人權法院當時裁瑞士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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