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337人春節依法休假被懲處 更一審認不當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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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產業工會在2017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活動,事後337人被記過懲處,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20日判決工會部分勝訴,勞動部應適當救濟,勞動部回應還未收到正式公文。台鐵則說,因此案台鐵為關係人,將在收到通知後,和法規單位研議後續如何處理。
因不滿資方排班方式不合理,台鐵產業工會在2017年發起國定假日依法休假,在除夕前4天通知資方,在國定假日依法不出勤,結果事後有337人被懲處,連帶影響當年的考績與獎金。
工會向勞動部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被駁回,接續提行政訴訟救濟。
歷經7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日更一審判決,合議庭認為雇主沒有在一定合理期間事先徵得勞工個人同意,就預先將勞工排進休假日應上班的班表,再認為勞工不另行請假就是曠職,不符合《勞基法》所訂最低標準;全案還可再上訴。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指出,「行政法院認為我們當時所做的依法休假,等於是國定假日的休假權要回到勞工本身的同意,個人同意權的部分不該是台鐵說的那樣,你只要是預排班表,或者是只要是一個慣例,就必須一直遵守。」
台鐵產業工會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定台鐵為不當勞動,未來台鐵每逢連續假日都應逐次調查員工意願,不能再預設國定假日一定要出勤,也應給予國定假日出勤員工更好的待遇,對此判決,勞動部低調回應還沒收到通知。
勞動部裁解科科長吳倍豪表示,「宣告而已,我們現在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可能要等收到判決書以後,再看判決的理由是什麼,來決定後面要怎麼樣處理。」
台鐵公司發言人劉雙火回應,「我們是關係人,但是還是要等到收判決的文書之後,再跟法規單位來做研究。」
對於合議庭裁決,勞動部應依其職權作成合法適當的救濟命令,約束台鐵依法改正,恢復復勞工權益。
台鐵表示,現行休假排班都符合《勞基法》,針對此案,因被告為勞動部,台鐵為關係人,將在收到通知後研議後續對策。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