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社案 民團連署盼合作取代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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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由北市委託蔡瑞月基金會經營,合約會在6月底到期,有民間團體聯署,以合作取代委外經營。台灣基進更指出,文化局在5年前的某個標案,評委之一是得標協會的理事,等於是球員兼裁判;而協會理事長長期以廠商身分對基金會施壓,質疑這並非是最適合文化古蹟的合作方式。
超過30個民團聯署且多次疾呼北市府,循《文資法》24條之1,讓蔡瑞月基金會以合作取代委外經營,並把商業用地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
但北市未曾鬆動,市長蔣萬安11日重申,對任何古蹟的保存,就是依循《文資法》。
蔣萬安強調,「台北市我們對於任何古蹟的保存,都一定是依循《文化資產保存法》,絕對都不是以商業利益為考量。」
但台灣基進指出,文化局公開招標圖利自己人,包括2019年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運籌機制實施計畫,由社團法人台灣文化經濟與人才發展協會得標,協會理事蘇瑤華是評委之一,球員兼裁判;而協會理事長曾介宏,長期以廠商身分對蔡瑞月基金會施壓。
台灣基進質疑,如此的結構與不對等的權利關係,怎會是最適合文化古蹟的合作方式?
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說:「文化局有點把他要管轄下面,文化場館跟博物館的這個管轄的工作,往外標標案給另外一個團隊做,標得這個標案的團隊,剛好就是一個不是那麼正直公正的團隊。」
遭控球員兼裁判的蘇瑤華表示,已離開該協會,多年來自己遵循專業倫理,評審時會迴避,機關也會事先查明,要求迴避。
社團法人台灣文化經濟與人才發展協會前理事蘇瑤華澄清,「不可能有這種是球員兼裁判的這種情況,協會他們來投標,然後也類似是這種博物館的案子,我記得那時候不知道是不是台北市還是基隆的,我在那邊直接就沒有參加那個會議。」
截稿前,曾介宏沒有回應。
文化局則表示,曾介宏2022年12月性騷確定後,就未曾聘請擔任任何職務或參加何會議,而該年4月委外館所考核時,是輔導廠商代表,只提供參考意見。而對民團多次要求比照七海園區,劃設為古蹟保存區,仍應依自治條例,辦理公開徵選。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