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涉違憲 環團提首起氣候訴訟

去(2023)年國內公告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但環團認為,立法者未盡到保護人民基本權利制定短中期減碳目標,也認為設定2030年減碳24%的目標不夠積極,會把減碳責任轉嫁給未來世代,氣候法有違憲之虞,因此上午來到司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第1起氣候憲法訴訟。

在司法院前拉起布條,環團與來自各地的居民代表,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沒有制定短期與中期減碳目標,無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來自好茶部落的族人表示,身在環境第1線的原住民,身感氣候變遷的莫大衝擊。

氣候憲法訴訟聲請人李金龍指出,「要求政府能夠更積極的防止氣候變遷,然後進行減碳,避免原住民的部落在強降雨或乾旱的影響下,受到最嚴重的生存威脅。」

包括農漁民都深刻感受到極端氣候的威脅,而現在不減碳,責任就會落在未來世代,小學生果果也認為大人與大大人更應該積極減碳,不該把自己的作業丟給他們。

氣候憲法訴訟聲請人果果認為,「不能讓他們把功課都交給我們,跟還沒出生的小小孩,這不公平。」

環團也指出,針對國發會宣布2030年的減碳目標為減24%,實在太消極,共有13人認為《氣候法》有違憲之虞,將提起國內第1起氣候憲法訴訟。

氣候憲法訴訟代理人黃馨雯認為,「《氣候法》的相關規定,顯然已經違反憲法課以立法者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

對此環境部長薛富盛表示,目前制定的目標是務實的。

環境部長薛富盛表示,「我們設定的目標應該是要非常的務實,可以達得到,否則的話,我們假如提出1個目標,去預估都沒有辦法達到,那個目標事實上是沒有意義的。」

環境部表示,比起訂1個達不到的目標,更要務實衡量國內產業與民生現況,但環團與各地代表皆認為,氣候債不該債留子孫,所以提憲法訴訟,追求落實世代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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