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營條例》三讀通過 軍營內外未經許可攝錄影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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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明定經軍方通報管制的場域,在演訓期間也視為軍事營區,而未經許可,在軍事營區內外攝錄影或偵察,都有罰責。軍事迷擔心拍戰機就會觸法,國防部回應,拍攝戰機起降未危害軍事機敏安全,不在條例禁止範圍。
今(2023)年漢光演習,在新北八里海灘進行反登陸作戰,不過未來國軍在這些地方進行演訓期間,都要加以管制。
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明定經軍方通報管制的場域,在演訓期間也視為軍事營區。而未經許可,在軍事營區內攝錄影或其他偵察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營區外從事相關行為,且有危害安全,最高可罰15萬罰鍰。但軍事迷擔心,拍戰機就會觸法。
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表示,「軍事迷拍攝戰機起降的行為,如果沒有危害軍事機敏的安全,那並不是這個條例禁止的範圍,對於禁止的行為也會明確的公告。」
國防部強調,國軍未來在營區外實施演訓,如果有可能跟民眾活動範圍重疊,會明確公告管制範圍、時間,把影響降到最低。
學者舒孝煌分析,主要是補足軍事營區安全維護的法源依據,可以減少過往民眾擅闖營區的法律爭議。專家則提醒,一旦限制過多,恐怕也會讓全民參與國防的意願,打了折扣。
軍傳媒資深編輯宋玉寧指出,「但是你反而把很多,他關心國防事務的,或他喜歡軍事的,甚至他會對於全民國防教育是有幫助的這些人,你會把他推開。」
近年頻傳無人機侵擾營區,這次三讀條文也明定,國軍在值勤軍營安全勤務,若有遙控無人機或其他無人飛行物體飛越軍營,有危害國防、軍事設施或機密資訊之虞,必要時可以使用武器。專家認為,有法源支持,有助國軍強化應對無人機的干擾。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