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議員王景山涉非法棄置廚餘 二審加重判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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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員王景山經營的堆肥場,因非法棄置廚餘,去(2022)年底一審判決1年4個月、緩刑4年。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涉案情節重大,撤銷緩刑,還加重判刑1年10個月,王景山喊冤表示將上訴。
濃厚酸味的廢水,直接排進灌溉溝渠,讓附近民眾難以忍受、蒐證檢舉,揭發屏東縣議員王景山經營的堆肥廠,將未經處理的廚餘廢棄物外運任意棄置。去年底一審判刑1年4個月、緩刑4年,但檢方上訴,二審加重判刑。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邱明弘指出,「非法傾倒廚餘數量是達298車次之多,犯罪情節不輕,犯後未曾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清理計畫,或者是對各棄置點的廚餘施予有效的清理,也就是實質上,他未將棄置點的土地回復原狀。」
高雄高分院調查認為,王景山父子等3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案情節重大,撤銷緩刑。
王景山則喊冤表示,他所運送及掩埋的是家庭主婦剝下來的果菜殘渣,現場也已經恢復原狀,尊重法院判決,也將上訴。
國民黨屏東縣議員王景山說:「那種東西已經跟泥土混為有機肥料,成為沃土、良土了,變成有機質,在農地上已經發酵完成,要求我們沒有換土,要求換土不是很奇怪?檢察官他也驗過沒有毒啊。」
屏東縣環保局表示,判決確定後,將行文法院,確定現場有無保存證據必要,若無必要,將要求污染人清除,恢復原狀。
黃瑀喬/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