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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教保員施暴11童 遭判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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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所幼兒園的陳姓教保員,在去(2022)年被多名家長指控虐童。台中地院審理完畢,認定陳員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不過家長認為判刑太輕。

去年1月台中市私立麗喆幼兒園爆發虐童案,陳姓教保員對班上至少11位孩童施暴,並且恫嚇學生不准講出去。

經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依11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強制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其中8個月得易科罰金,受害兒童家長認為,判決實在太輕。

家長王小姐直言,「太輕了,因為我們不是只有1個學生,我們全班三分之二的人都有受到老師的施虐,然後這種心理的問題,我們必須要求助專業,我們要怎麼樣去陪伴孩子。然後我們會覺得說很無力,怎麼孩子在我手上變成這樣。」

麗喆幼兒園發言人陳老師表示,「現在的老師一再的宣導,不可以再有這個事件發生,巡堂、督導,在行政方面能夠做得更多這樣子。」

校方強調陳姓教保員已離職,目前持續加強巡堂、督導,避免類似事件發生。部分家長表示,雖然事件已過了1、2年,但孩子仍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情緒不穩的情況。醫師建議,家庭相處上家長可把握時機正面回饋,增進孩子自我認同,並且理解小孩所有的情緒反應,不要過度負面解讀。

台中榮總精神部醫師劉珈倩說明,「想要把當時的情緒,不管是哭鬧也好,或是生氣也好,他想要表露出來的時候,其實父母親可以讓他知道說,在這個環境裡面表露是安全的,然後我們會陪你,如果覺得好過一點的時候,我們再來談這樣子。所以大概就是讓孩子知道說,他有這些反應一點都不奇怪,但是這些反應會慢慢的過去。」

醫師也建議,另外可提供安全感,盡量不要讓孩子落單,以及包括轉學在內的生活變動,都可事先讓孩子知道,增加確定感,都有助於心理修復。

目前全案還可上訴,台中市府先前則已對陳姓教保員,通報為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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