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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各位觀眾,我是黃明明,歡迎您收看今天十一月十六號、公視晚間新聞。 首先要告訴您、備受各界矚目的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今天二審宣判的結果大逆轉、由現任市長陳菊獲得勝訴。法官認為、陳菊陣營在選前之夜指控黃俊英發放走路工、並不構成強暴脅迫、或使用詐術影響投票結果、所以判決陳菊當選有效,也就是說、陳菊將可以繼續擔任高雄市長。 聽到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陳菊的律師團高興地在法庭歡呼,因為陳菊接下來將可繼續履行高雄市長的職務。 ] 相較於陳菊陣營,代表黃俊英聆聽判決的律師團,步出法庭時,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十分不滿,無法接受。 在法院重重拒馬和三千名警力外,看著大螢幕聆聽判決的雙方支持民眾,有人欣慰,也有人落淚。因為這次二審判決的官司,包括黃俊英上訴的選舉無效,以及陳菊上訴的當選無效兩件訴訟。當選無效的部分,院方認定,陳菊陣營在選舉前夕舉行記者會指控黃俊英以走路工賄選,行為確實可議,但是不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各項要件,所以判定陳菊勝訴。 至於選舉無效的部分,院方認定,驗票過程顯示,高雄市選委會確實有選務違失,但瑕疵票數量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所以維持一審原判,駁回黃俊英的上訴。儘管選舉無效以及當選無效之訴已經二審判決定讞,不過院方在判決時表示,陳菊陣營走路工事件的指控,確實損及黃俊英的名譽,有求取勝選的嫌疑,因此法院認為,未來必須透過立法程序,在公職人員選罷法中修法明文規定,才能做為法院的判決依據。 記者高雄綜合報導(蔣宗裕莊志成孟昭權林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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