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違章工廠大火2消防殉職 負責人二審改判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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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台中大雅一座鐵皮違章工廠火警,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陳姓負責人被控過失致死、違反《消防法》等罪,一審被判2年6個月。而台中高分院二審將原判撤銷,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並須支庫公庫50萬元。
2019年10月台中市大雅區的鐵皮工廠發生大火,造成2名消防人員在救火過程中殉職。
陳姓負責人被以過失致死罪和違反《消防法》,一審判處2年6個月。25日台中高分院二審則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還需要支付公庫50萬元,家屬透過消防局表示尊重判決。
台中市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趙育德說:「尊重法院判決及當事人家屬意見,將視家屬需求,協助提供必要的相關事宜。」
實地回到現場,之前的廠房已經成為停車場。
判決指出,陳姓負責人在2011年7月起承租土地,未申請建築師執照、使用執照及工廠登記,直接搭建2棟鐵皮工廠,成為免洗餐具的物流中心。2019年10月3日因電源配線短路起火釀成意外。
環團表示,應該提高農地違章的消防標準。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賴沛蓮指出,「像這樣的工廠,應該更加對它的安全設備、防災設備做一些標準上的訂定,尤其我們覺得違章工廠跟一般工廠標準一定是不一樣的。」
地球公民基金會要求,各縣市政府應儘快申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編列經費,補足查處人力及納管,也呼籲營建署應針對人力不足的縣市提高補助額度,才能遏止農地違章亂象。
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也表示,應該落實第一線執勤安全。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表示,「除了最基本的裝備齊全之外,包括TIC熱顯像儀等,再來就是消防三權的資訊權與退避權的落實。」
消促會表示,工廠火警對第一線的風險相對高,如果沒有人員受困的前提下,建議以保守方式救災確保安全。平時也要補足人力缺口及落實勤務分工,維護消防人員的執勤權益。
徐珮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