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法》7/1上路 主張境外也可究責
央視2026年3月13日片段內容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明確提到,國家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
今(2026)年3月在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拍板通過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預計7月1日正式上路,全篇7章共65條,涵蓋範圍包括出版、網路、企業到宗教,並涉及港澳台與海外華僑。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陳世民分析,表面看似是要促進民族團結,但中共實則是要以法律針對製造分裂的人來究責。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陳世民表示,「在網路上曾經留言批評習近平、批評中共,或者說主張台獨這樣的一個言論,你有可能都會被北京蒐集到,然後跟中國有引渡條款的一些國家,比如像柬埔寨、緬甸這些國家,你有可能就會在那邊,被這地方的警察拘留起來,然後在中國大使館的要求之下,你可能就被引渡到中國去。」
不只台灣得當心,當中第63條寫明,中共境外的組織和個人,破壞民族團結、製造分裂的行為,都會依法追究責任,日本自民黨議員白川司就投書警告,外國人除了批評中共可能會被視為犯罪,就連說一句「支持台灣」也不排除會遭到制裁。陸委會提醒,中共用詞模糊,恐怕被任意冠上罪名。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之前紐西蘭的議員來台灣訪問,他們就立刻宣布對紐西蘭的議員進行制裁,我想這個是配套的步步進逼。」
跨國鎮壓已是民主國家的共同挑戰,除了假訊息、與認知戰的攻擊,總統賴清德也透露,政府將從預防、保護、反制三面向著手因應。
總統賴清德表示,「對於境外遭受跨境騷擾、恐嚇或鎮壓的國人,我們動員駐外館處網絡,提供緊急協助與必要支援,也正在完善法律體制,要讓加害者受到應有的制裁。」
而歐洲議會在6月中旬也才剛通過決議反制跨國鎮壓,並關切中國政府施壓涉台議題,賴總統表示,台灣除了支持歐盟強化因應機制,也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共同建立能即時預警、有效究責且更完整的保護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