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防治新制7/1上路 申訴流程、企業適用規範一次看
隨著《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勞動部今日公布2項新修訂的子法,以及指導手冊等配套措施,內容除訂定勞工申訴管道外,也同時針對不同規模企業,提供申訴處理程序及申復機制等實務作法與建議,以預防霸凌事件發生。
在兩項子法中,《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內部申訴、調查及申復等處理程序。《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則建立由地方主管機關外部受理案件的機制,以解決若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遭申訴時,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問題。
職場霸凌適用情境?
勞動部說明,職場霸凌屬於職場不法侵害的一種樣態,若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人員,當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持續以不當言詞或行為,造成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即優先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
職場霸凌申訴受理流程?
根據新法,當雇主接獲職場霸凌申訴後,可於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可於期間內通知申訴勞工補正資料,避免雇主因勞工事證不完整而直接不受理。
此外,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後,仍須送交申訴處理單位審議,因此從調查報告完成到認定是否成立,最長可再歷時1個月。勞動部強調,相關期限均為法定上限,原則上不希望案件延宕。

卡在「新舊法過渡期」的申訴案件如何處理?
勞動部表示,凡是7月1日後(含當日)向公司提出的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均一律按照職場霸凌防治新制辦理。至於7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結案的案件,也將直接適用新制續行處理至結案,勞工無須重新提出申訴。
不同規模企業的規範有何不同?
新法上路後,不論企業規模大小,當雇主接獲職場霸凌申訴,都必須啟動保護與協助機制,並依規定辦理調查或協調程序。
其中,雇用100人以上規模的事業單位,依法須成立調查小組與申復調查小組,其中申復調查小組的外部成員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二;30至99人規模的事業單位雖不強制設置調查小組,但仍須成立申復調查小組,且須有外部專業人士參與。
至於事業單位勞工人數計算方式,母子公司、分公司、分行、分店及連鎖店等,如具有獨立人事、財務及管轄權,則應分別計算員工人數,不與總公司合併計算。

還有哪些相關配套措施?
勞動部除提供指導手冊外,也建置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協助事業單位遴選具法律、心理、人力資源及相關實務經驗的外部專業人士參與調查,以提升調查品質與公信力,同時持續擴大辦理教育訓練與實務輔導。
此外,職場霸凌通報系統與相關補助也會於7月1日同步上線。針對中小企業聘請外部調查人員所需費用,勞動部擬提供每案最高1萬5千元的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