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鬆綁土地管制發展光電 規則未明農村憂變相懲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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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與農委會近期預告,將把低地力地區以及原本漁電共生區位內長期廢棄的漁塭,劃設為「綠能發展區」,不過學者質疑政府未提出具體規劃,非常憂心大開後門、空白授權。農村代表也憂心,若變成綠能發展區恐怕變相放生,甚至懲罰願意務農的農民。
透過空拍鏡頭,俯瞰七股沿海,過去一望無際的養殖魚塭,現在則到處都有太陽光電板覆蓋,為了取得更多土地發展光電,最近內政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打算劃設「綠能發展區」,只要在區內推動光電,不受660平方公尺的限制,但如何選址、怎麼監督?學者說政府根本沒說清楚。
成大都市計畫系教授張學聖指出,「我們只看到綠能發展區要透過修法大開後門,變成一種空白授權的做法,這樣子合理嗎?我們覺得非常地不合理。」
目前傳出,將在所謂「低地力地區」、漁電共生區位內非養殖專區且長期棄養的漁塭,其中如何定義土地「低地力」?
農村代表表示,農地只要種得出農產品就不存在低地力問題,若還有農業生產的土地硬被劃入專區,主管機關不再是農政單位,那根本在放生、願意耕種的農民。
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執行理事溫仲良表示,「你形同把這裡面真正有高度意願務農的農民放生,等於是懲罰了這些有高度意願務農使用的農民。」
上午學者、農村代表與環團共同呼籲內政部暫緩推動「綠能發展區」,若一味以經濟產值來衡量,恐怕所有水稻田都要變成「低地力」地區,被光電板取代。
環保團體表示,有傳言內政部要暫緩公告,不過至中午截稿前,尚無法取得內政部回應。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