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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外洩修法擬罰鍰上限改至1千萬 立委認為難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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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3)日審查《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發會表示,非公務機關的行政罰鍰將從上限20萬,提高到1000萬元,如果未改正可連續罰。但有立委認為,罰鍰金額太低起不了作用,也有立委認為詐騙源頭不管制,遠水救不了近火。

網路購物省時又方便,不過這門生意也讓詐騙集團頻頻出招。刑事局公布今(2023)年第1季高風險賣場第1名,就是蝦皮購物,基於個資外洩疑慮頻傳,立法院上午審查《個資法》, 國發會提出將非公務機關的行政罰鍰,從上限20萬提高到1000萬元。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法條最高是只有罰20萬,所以您知道歐盟的個資法罰款,最高是罰2000萬歐元。」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提及,「如果罰得太高的話,就變成很多中小企業一罰就倒了。1000萬可以按次罰,如果沒有改善的話就一直罰。」

蝦皮購物下午發聲明稿回應,強調平台個資保護完善,並無遭駭入或個資外洩情形,今年首季詐騙案中,9成以上發生在站外社群平台,與蝦皮資安無關,而且已針對冒用商標權提告。

立委認為詐騙源頭不管制,政府只是在後端開罰,遠水救不了近火。另外現行個資保護分散在各部會,因此相當關注個資保護獨立機關籌備進度。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問道,「要成立這個委員會是不是,現在的進度呢?」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回應,「是的,委員會的組織法趕快做設立,併同第2階段的《個資法》修法一併送到大院。」

楊瓊瓔提及,「我們會將所有機關的個資都彙整到這個委員會?」龔明鑫表示,「是的。」 

本次修法,對於公務機關監督、監管以及團體訴訟門檻是否調整等都未多加著墨,引起多位立委不滿,認為最急迫的問題都沒解決。國發會回應,因為涉及到司法審判權行使,還需要跟各界溝通評估,希望列入下個階段的修法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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