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猶他州規定未滿18歲 用社群媒體愛爸母同意
王蕙文 /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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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猶他州宣佈對明年三月開始,18歲以下未成年的人,用Instagram、TikTok、Twitter、facebok等社群媒體,愛有爸母同意,嘛禁止佇暗時10點半到早起6點半使用。兒童保護團體攏表示肯定。
為了因應青少年日益沉迷社群媒體的疑慮,網路霸凌、剝削和兒童個人資訊收集所構成的安全風險,以及多項研究顯示社群媒體有害兒童心理健康。猶他州長柯克斯23號簽署了兩項新法,規定18歲以下的未成年者,在IG、TikTok、推特、臉書等社群媒體,建立帳號之前必須獲得父母同意。此外,為了有良好的睡眠、休息時間,晚上十點半到早上六點半也禁止使用。新法預計明年三月開始生效。
猶他州長,柯克斯表示:「本部門非常關切社交媒體如何影響我們的孩子。青少年憂鬱症與其它心理健康問題發生率正在上升,社群媒體公司知道他們的產品有毒,他們設計的應用程序讓人上癮。作為領導者和父母,我們有責任保護我們的年輕人。」
猶他州新法簽署完成的同一天,TikTok抖音執行長周受資正在國會出席聽證會,內容包括TikTok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響。相關的立法在聯邦層面停滯不前,迫使各州政府介入。阿肯色、德州、俄亥俄、路易斯安那幾個共和黨執政的州,以及紐澤西州都有類似的提案正在審議。而加州則是在去年要求科技公司將兒童安全放在第一位,禁止對兒童進行分析,或使用可能傷害兒童身心的個人信息。
兒童權益保護團體對猶他州的做法普遍表示歡迎;反對的科技公司和公民自由團體卻警告,認為這可能限制遭主流邊緣化的青少年獲得線上資源的機會,並將對言論自由產生深遠影響。
陳怡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