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班日比照假日計價 宜蘭月租停車場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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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需要補班的日子有6天,宜蘭有民眾租1個月上班時間的停車位,但業者在補班日比照假日收錢,民眾不滿去申訴,消保官認為要改善。
民眾開車進入停車場停車,以平日月租的方式繳交費用,根據業者公告,租金為1000元,平日定義為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除外。但今年補班日高達6天,宜蘭有平日月租的民眾,在補班日到停車場停車,被業者以假日多收錢,相當氣憤。
周姓民眾表示,「因為業者如果是定義說,那一天補班日是假日的話,那照理說彈性放假1月27日那一天,照理說也要視為平日,讓他隨便定義說哪一天是平日,哪一天是假日,那對我們來講不合理。」
民眾認為,如果按照業者的標準,那連續假日有休到平日,應該也算平日月租,不該收錢。但業者並不認同,表示合約都已清楚載明,補班日與連假平日都算國定假日,需以假日收費。
業者認為,「補班剛好遇到禮拜六,所以根本就沒有所謂補班不補班的問題,就是很單純禮拜六禮拜天,跟國定假日就是要另外收費。」
宜蘭縣消保官今年已收到3件,停車場補班日以假日收費的消費爭議案件,接下來還有3天補班日,本週六25日將進行清明連假補班,就怕類似爭議還會發生。`
消保官王雅琳說明,「業者就變成說是,我的補上班日因為是禮拜六,所以也是假日,那星期一到星期五因為是連續假期,也是假日,這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消保官認為,補班日收費標準如按照業者的解釋,對消費者顯失公平。縣府交通處說,由於發生消費爭議的停車場,部分屬於公有停車場,國定例假日應依照人事行政總處公告,補班日不該算假日,不合理的收費標準,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將依照停車場法,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李文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