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家暴陰影 子女求變更從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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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立法院通過民法親屬編條正案,子女姓氏不再強制從父姓,馬上有人向法院請求變更從母姓,今天律師王如玄就遞出兩起案件,成為修法後,全國首例。父親離婚後不顧家,賴姓三姊妹不想從父姓,遞狀請求變更姓氏。
4年前,小香長期酗酒的父親,讓她和哥哥吃下安眠藥,引爆瓦斯,父親當場死亡,長期籠罩在父親的家暴陰影,父親去世後,小香只希望能從母姓。
擦掉眼淚,小香想跟愛他的媽媽姓,上午也委託律師王如玄,到板橋地方法院遞狀,申請變更姓氏。
因為民法1059條,在上個月修正通過,子女姓氏應以書面約定,父母離婚、一方或雙方死亡、生死不明滿三年、未盡撫養義務滿兩年,也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姓氏。
想從母姓的不只小香,還有賴家三姊妹,他們今天都同時委託王如玄律師遞狀請求變更。
這兩個案例也成為民法修正後,全國首例,王如玄認為,剛好可以測試司法機關,會怎麼處理。
婦女團體表示,爭取兩性平權,修法後雖然看似進步,但卻忽略成年子女的意願,夫妻間出現爭議時,法律也規定由戶政機關抽籤決定,婦女團體認為,修法只修半套,令人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