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屬於校園違禁品,但桃園的光啟高中卻有老師投訴,校方租借場地給酒商囤放酒品,把校園變成酒窖。而桃園市教育局回應,校方沒有依法申報審查,已經函文糾正,要求立即把酒品搬離,還要扣減112年度的補助款。
停車場內堆滿了大量的酒品,甚至還有冷藏室可供囤放。
這裡是桃園市私立光啟高中的校園,有該校老師投訴,校方從2019年開始,就出租場地給酒商囤放酒品。向校方反映意見無效後,去(2022)年6月向桃園市教育局投訴也沒有改善,身為教育工作者,實在無顏面對學生。
投訴老師指出,「有些孩子如果帶違禁物品,或者是抽菸什麼,被記滿3大過後會被懲處,孩子就會覺得為什麼學校可以放酒。我們學校之前還有老師賣私菸,校長也允許。所以就變成一個教育單位有菸有酒,真的很離譜。」
私立光啟高中學生認為,「學校是一個學習的場所,所以我覺得不該放這些菸酒類的東西。」
校方表示,受到少子化影響,為了增加收入,將閒置空間租賃給業者。雙方有簽訂合法契約,囤放的東西包括酒品與飲料,不影響到學生出入與學習。
校長鄒紹騰回應,「酒類品包含飲料都有,他們就是一個空間,他是要做冷藏。剛好我們有閒置空間,也不影響到學生進出,或者是學生的學習空間。所以我們就做了租賃的工作,也都有合法的租賃契約。」
全國私校工會批評,酒類是違禁品,本就不該出現在校園,教育單位不動產活化所得,依法也要用於公共性用途。桃園市府強調,校方未依規定報准,已函文糾正,將扣減112年度補助款。
桃園市教育局高中科科長湯惠玲指出,「學校不動產的出租,一定要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始可辦理。學校未依照規定辦理,教育局將於112年有關於私立學校的獎補助部分,扣減補助款。」
教育局表示,校園出租給廠商囤酒,不符私立學校捐資辦學目的,將依《私立學校法》要求校方立即將酒品搬離,也會派員督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