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調查空服員轉任引憂慮 工會不滿權益未清楚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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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傳出勞資爭議,長榮企業工會表示,目前隸屬長榮航空,但支援立榮國內線的100多位空服員,最近突然收到公司通知,詢問是否轉任到立榮航空,但相關權益並未清楚揭露。長榮航空發布書面回應,為了使立榮航空未來保有獨立營運能力,啟動支援員工意向調查,承諾轉職後職務不變,保障原有年薪和加給。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幹部,手持布條,來到民航局前抗議,工會揭露目前任職於長榮航空的100多位空服員是2015年從子公司立榮被轉任到長榮航空,7年多來都是被派遣支援立榮國內線,今年11月突然接到轉任意向通知,12月就要繳回,明年1月起生效,公司提供了3個選項,第1是轉任立榮空服員,第2是留在長榮航空,但是只能執飛台北出發國際線,若都不接受可以選擇辦理優退,離開長榮。
長榮企業工會理事長曲佳雲說道,「參加說明會的立榮機隊的長榮航空的組員表示,他們很多細節通通不清楚,例如我勾選了我要到立榮航空,我是不是保證一定會成功的成為立榮航空的空服員不知道,他說要視立榮航空的應徵情形。」
對此長榮發表聲明,為使立榮航空未來能獨立運行,長榮航空已啟動派遣支援立榮機隊的空服員轉任調查,擔任職務不變,並保障原有年資及薪資。選擇留任長榮的空服員,公司會提供轉換訓練課程,受訓期間領原職級薪資和加給。不過工會質疑,轉任1月就上路,若員工轉任不順利,可能影響國內線航班人力,甚至衝擊國內線春節疏運。
民航局標準組組長吳家珍表示,「民航局這邊最主要的是要求航空公司要做好安全管理,要兼顧員工的權益,而且要跟員工多做溝通。」
對於長榮航空這起勞資糾紛,桃園市勞動局表示,依據勞基法規定,如果雇主調整職務,須經由勞工同意,若是勞工認為資方提供的選擇不合法,也可以透過勞動事件法向法院請求訂定暫時狀態假處份,就可維持原本工作,同時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