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推翻憲法墮胎權 拜登籲民眾用選票發聲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4日作出裁定,推翻「羅訴韋德案」判決,等於撤銷法律對墮胎權的保護。以保守派佔多數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以5比4的票數,推翻先前的判例。如今至少有26個州,被視為確定或可能嚴格禁止墮胎。美國總統拜登表示,這是悲傷的一天,也呼籲選民在11月的期中選舉,用選票來發聲。

聯邦最高法院外,贊成與反對墮胎權的示威民眾聚集在此。最高法院的大法官24日以5票對4票,推翻「羅訴韋德案」。6名保守派大法官中,有5人投下贊成票。首席大法官羅勃茲,和其他3名自由派大法官,則反對推翻先前判例。對於「羅訴韋德案」判決遭推翻,法院外民眾呈現兩樣情。

挺墮胎權民眾赫蕾拉說:「我真的很難過,我哭了好久,因為這不是個好的裁定。這是對全國婦女的奴隸制度。」

反墮胎權民眾泰勒認為,「當我聽到消息,我喜極而泣,這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現在那些因為墮胎而傷亡的婦女和兒童有了希望。」

最高法院在1973年「羅訴韋德案」的裁決中,承認美國憲法規定的個人隱私權,包含保障婦女終止妊娠的權利。如今判決遭推翻,也結束近50年來,憲法對墮胎的保護,預計全美將有至少26個州確定或可能嚴格禁止墮胎。

美國總統拜登呼籲選民,在11月的期中選舉,用選票來表達立場。

美國總統拜登說:「法院事實上把美國帶到150年前,在我看來,這對國家來說是個悲傷的日子,但並不代表戰鬥已經結束。我在這清楚明確地說,我們確保婦女選擇權的唯一方法,讓平衡存在,就是讓國會立法,恢復保障婦女終止妊娠權力。」

大法官阿利托是這份推翻草案的起草者,24日透過聲明表示,「羅訴韋德案」與「訴凱西案」中,重申婦女墮胎權的判決都是錯誤,必須推翻。他指出,規範墮胎的權力在於政治部門,而不是法院,代表各州可以自行制訂墮胎法律。

哥倫比亞大學公衛學院教授麥高文表示,「憲法傳統上保護這個民主國家脆弱的部份,今天最高法院表示,保護並非延伸到身體自主權,尤其是女人、女孩和孕婦,這是很大的變化。」

美國前總統川普在2016年競選期間,就承諾將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來推翻「羅訴韋德案」。在他的四年任期裡,也獲得任命三名保守派法官的機會,最終成功讓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暫居壓倒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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