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屆監察委員8/1上任 人權委員會同日揭牌

第6屆監察委員將在8月1日上任,蔡英文總統也將在當天,為國家人權委員會掛牌。監察院已將有關委員會職權的《監察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有規定不具公務員身分的個人、私法人或私人團體,若拒絕調查,最重可按次開罰五十萬。

監察委員高涌誠表示,「第六屆的委員,目前聽起來,可能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會認為說,可能要獨立一個職權行使法。一定會在最快的時間裡面,跟立法院溝通,讓立法院能夠在下一個會期,能夠審議完畢三讀通過。」

草案內容包括,賦予人權委員可以對不具公務員身分的個人、私法人或私人團體,進行調查。如果當事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得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若再通知仍拒絕調查,得按次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直到接受調查。
 
但不同於監委希望草案儘速通過,讓委員會不淪於沒有爪牙的老虎,朝野立委口徑一致,應結合廢考監議題,充分討論再審議。

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表示,「包括憲改,包括再重新去定位監察權過程當中,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性質,跟它如何行使職權,也能夠有更多的討論。」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則說:「又有修憲提案,然後又有監察法的草案,然後人權委員會要成立,我想這個因為都牽涉在一起。」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表示,「在人權委員會相關的調查權,等於只有一半,也不一定要8月1日急著上任。」

為了讓監察院更透明公開,即將卸任的監委們也提出建言,希望對監察法第26條規定,新增「公益條款」,也就是在討論調查與社會公益相關重大案件時,能比照立院模式,開放記者與會旁聽,讓民眾對監院行使職權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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