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今上路 工會紛提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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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今天上路,桃園市空服員工會、佳福工會、美光工會搶在新法上路第一天,分別到桃園地院和台北地院按鈴申告。勞團表示,對勞動事件法充滿期待。
勞動事件法元旦上路,搶在新法上路第一天,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來到桃園地方法院遞狀,對長榮公司提起不作為之訴,抗議去年長達20天的長榮空服員罷工結束,長榮對罷工空服員進行打壓和差別待遇,2000人受到影響。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詹捷宇指出,「在去年的裁決中,法院已經判長榮航空是違法的,但長榮航空依然不願意歸還參與罷工空服員的優待機票。」
勞團表示,對勞動事件法充滿期待,除了法條明訂暫免徵收裁判費三分之二,降低勞工訴訟成本和風險,也可用工會名義提起集體訴訟,給予弱勢勞工更全面的訴訟保障。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說,「一般的勞工會懼怕用個人名義可能會面對公司的壓力,但勞動事件法可以用工會的名義來提起集體的訴訟,勞工要付出的錢只有不到三分之一。」
桃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張哲航表示,「案件是金額比較大,然後需要法律專業要求比較高的話,那他可以選擇到法院去使用這個勞動事件法處理。」勞動局表示,勞動事件法提供勞工多一個選擇,若金額較小,希望快速獲得解決,不上法院,也還是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可視自己的需求案件類型,選擇適當的爭議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