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10月訂《禁蒙面法》 港高院今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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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在10月開始,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希望能藉此來遏止反送中示威,結果卻引發反彈。有24位泛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今天判決出爐,法庭認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於基本權利限制,也超乎合理需要,同樣違憲。
反送中示威延燒5個月,香港街頭不時爆發警民衝突,示威群眾頭戴口罩、面具,遮住樣貌與警方對峙,港府10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引發極大反彈聲浪,24位泛民立法會議員申請2宗司法覆核案,香港高等法院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香港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對於判決結果,形成兩派聲音。
香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立法會不能處理一個違憲的法律,這個也是大家都沒有爭議的事情,所以這個會根本就不可能再討論下去。」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則說,「香港是一個非常重視法治的社會,現在法庭是還沒有任何的修訂,要怎麼處理那個案件呢?法庭都要聽雙方的意見之後再判斷。」
香港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樂逢源表示,「其實一般來說,如果有一個法令被判違憲的話,政府就不會根據那條被判違憲的法令去執法。」
議員認為港府不會接納判決,應會上訴,不過仍有必要出面跟市民說明清楚。這一回香港高院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違反《基本法》,另外《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也認定違憲。
議員認為港府不會接納判決,應會上訴,不過仍有必要出面跟市民說明清楚。這一回香港高院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違反《基本法》,另外《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也認定違憲。
針對《禁蒙面法》判決違憲,社會民主連線創始人梁國雄坦言,香港目前遭軍政府統治,情況仍不樂觀,「緊急條例其實是一個沒有超然的地位,不是說特首可以拿著一條差不多超過100歲的惡例,就可以隨便訂立一些法令。」有香港市民也對該判決感到開心,一位羅小姐說,「聽到高院說這個是違法,我們就是很高興,我們在尖沙咀,所有人聽到我們都歡呼起來。」
部分市民認為判決合理,法院秉持司法獨立審判,不過,引來學者擔憂,香港司法機關此判決是堅守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可能被中國視為眼中釘。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認為,「像過去黃之鋒可能被逮捕之後,或者是說有一些民主派人士被逮捕之後,可能在司法部門做一個輕判的動作,要為這些司法人員捏一把冷汗,那有可能未來親中共政權,可能會對於司法人員來進行進一步的整肅。」
禁蒙面法的爭議尚未落幕,對於香港市民參加示威抗議時能否蒙面不公開身分,法庭這回沒有定案,高院預定11月20日開庭處理,聽取雙方陳詞,商討補救裁決引發的情況。
部分市民認為判決合理,法院秉持司法獨立審判,不過,引來學者擔憂,香港司法機關此判決是堅守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可能被中國視為眼中釘。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認為,「像過去黃之鋒可能被逮捕之後,或者是說有一些民主派人士被逮捕之後,可能在司法部門做一個輕判的動作,要為這些司法人員捏一把冷汗,那有可能未來親中共政權,可能會對於司法人員來進行進一步的整肅。」
禁蒙面法的爭議尚未落幕,對於香港市民參加示威抗議時能否蒙面不公開身分,法庭這回沒有定案,高院預定11月20日開庭處理,聽取雙方陳詞,商討補救裁決引發的情況。

(圖/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