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案 公懲會判申誡處分
黃怡菁 郭俊麟 張國樑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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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管中閔在馬政府時期,曾擔任國發會主委,他在任職期間,曾匿名幫壹週刊撰寫社論,被監察院彈劾。今天公懲會再判管中閔「申誡」處分,認定管中閔有獲取稿費67.5萬元事實,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的規定。管中閔則在臉書引述「青蠅白璧」的原文,將自己比喻成被讒言陷害。
台大校長管中閔日前擔任國發會主委期間,匿名幫壹週刊撰寫社論、賺取兼職稿費,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審理,7、8月份開庭,管中閔都有親自出席。2日下午公懲會宣判結果出爐,判管中閔申誡處分確定。
公懲會書記官長林玉苹表示,「其為政務人員,卻經常持續匿名為壹週刊撰寫文章,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自身政務、公務紀律鬆散等不良觀感。」
公懲會認定管中閔從2014年1月起,在壹週刊第661、663期到713期,連續性隔週刊登社論,一期稿費2萬5,共刊登27期,獲取67.5萬元,有常態性的兼職行為,部分文章內容批評國家已決定的政策,也有違反行政倫理。管中閔隨後在臉書寫道「青蠅一相點,白壁遂成冤。」引述「青蠅白璧」原文,將自己比喻成被讒言陷害。
他的委任律師陳信宏則表示,無法接受此判決,「那麼很遺憾,今天公懲會做出這樣子的判決,我們覺得這個對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是不周到的。」
表態挺管的台大自主聯盟在臉書痛斥,政府動用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監察院與公懲會沆瀣一氣,執政者對待知識分子粗暴顢頇。監察院也不甘示弱祭出聲明,批評管中閔在公懲會審理期間,不斷以「張飛打岳飛」的言論,企圖透過媒體混淆視聽,塑造被打壓的形象,現在會尊重判決結果,也呼籲管中閔別再做出違反法律的錯誤示範。
表態挺管的台大自主聯盟在臉書痛斥,政府動用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監察院與公懲會沆瀣一氣,執政者對待知識分子粗暴顢頇。監察院也不甘示弱祭出聲明,批評管中閔在公懲會審理期間,不斷以「張飛打岳飛」的言論,企圖透過媒體混淆視聽,塑造被打壓的形象,現在會尊重判決結果,也呼籲管中閔別再做出違反法律的錯誤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