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隔離漢生病患 日法院判政府須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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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熊本地方法院,在上個月28日判決,內容為政府過去將漢生病患和家屬強制隔離,造成他們遭受社會的差別待遇,必須做出賠償。這成為日本首度出現的類似判決,安倍內閣也決定要放棄上訴。
漢生病也就是俗稱的痲瘋病,是由麻風桿菌感染所造成,是人類流傳數千年的古老疾病。日本在19世紀末期開始出現將患者隔離治療的療養院,1907年立法規定在全國設置類似機構。二次大戰前的1930到1940年,則是大規模推行強制隔離。許多患者被隔離後就此老死在療養院,與家屬永久隔離。
這次在熊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的561名漢生病患者家屬,代表的律師指出,即使1940年代出現足以治癒漢生病的療法,傳染力趨近於零,但隔離政策直到1996年才跟著《漢生病防治法》的廢除而停止。不少患者的小孩受盡社會的差別待遇,被各級學校拒絕入學,長大後也很難找到工作和結婚對象。
熊本地方法院因此在上個月28日判決,認為政府必須對過去的錯誤負起責任,由國家負擔原告賠償總金額3億7675萬日圓。而在7月12日的上訴期限屆滿前,安倍內閣9日決定放棄上訴,本案也就此定讞。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關於這次的判決,一部份內容確實讓政府難以接受。但家屬受盡筆墨難以形容的苦難,不能再讓他們忍受長久的辛勞。」
由於放棄上訴的舉動也在政府有關單位意料之外,因此包括主管醫療與社福的厚生勞動省,與主管司法行政的法務省,加緊國家賠償的準備。日本NHK電視台的報導指出,這次的判決與政府放棄上訴,具有相當的指標作用。
接下來除了本案的原告和政府單位,協調進行賠償的具體作為,如何面對原告以外的受害患者家屬,如何將各種差別待遇分出不同種類和等級,賠償與救助要做到什麼程度,都是必須面對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