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消息社群網站連帶責任 政院擬修法規範

為打擊假消息,行政院院會通過,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如果發現社群網站散播不實訊息,業者就必須在24小時內,把假消息撤下,否則將會開罰,不過,有學者擔心,恐怕會影響民眾使用平台權益和言論自由。

日前,在社群網站,不時出現假訊息,還被快速傳播,政府將祭出懲罰,行政院會除了通過內政部提的修法,如果散布假消息,使公眾產生恐慌,最高可處30萬,也將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增列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發現,有人在臉書或YOUTUBE等社群平台,散播不實訊息,可要求業者進行查核,要是屬實,業者必須在24小時內,將假訊息下架,否則開罰。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表示,「這一次就希望透過這個修法,可以跟社群網站合作,希望可以在訊息流通這個部分做適度的規範。」

打擊假消息,政府要網路平台能負起連帶責任,不過,有學者則認為,像臉書、IG這些國外社群網站,政府是否有辦法強制規範,可能有疑慮,另外,業者是否有查核、評斷假消息權力,也是問題。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 吳景欽質疑,「那請問一下,他(網站業者)要有什麼權力說,可以去查證這些事要符合(違反)刑法?那是不是變成法官?對不對?那麼問題是他有沒有那個權力去查。」

學者認為,政府祭出罰則,可能部份網站平台擔心受罰,只要有人檢舉就下架,恐怕影響到民眾的言論自由,建議政府能和各平台多溝通,並回歸媒體自律,避免引起行政權擴張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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