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檢察官僅調任 司改會:評鑑機制需檢討

蔡慧玲 陳柏諭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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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佑的停職處分出爐前,曾經傳出要被調任澎湖地檢署,引起爭議。過去也曾有多位檢察官,因涉及案件,遭到法務部以「人地不宜」,強制調動。司改團體表示,對於有疑慮的檢察官,單純以調任,不是唯一解決的方法,檢討現行淘汰不適任檢察官的機制,才是當務之急。

曾經任職台東地檢署的檢察官劉仲慧,被檢舉在庭訊時情緒失控怒罵被告,曾被檢審會決議調任到桃園地檢署;而台南地檢署一名陳姓檢察官,為了親人的刑案,向承辦檢察官關切,被檢審會以「人地不宜」為由,改調新竹地檢署。對於有爭議檢察官, 常被祭出調任處分,司改團體認為,單純的調任,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指出,「做這樣偵查的業務,公訴的業務的時候,人民是沒有信心的。因此我們會覺得,它其實因地不宜的原因,到哪兒都是不宜的。」
 
司改會認為,要汰除不適任檢察官,還是要檢討現有的淘汰制度,像以林俊佑為例,未來他是否還能擔任檢察官,仍需經過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和職務法庭等重重關卡後,不只程序冗長,也有重複審查浪費。

陳雨凡強調,「淘汰機制基本上,現在就有冗長疊床架屋,以及如果這過程當中,有意見不一致的時候,我們會對這個評鑑機制是不是合宜?也有感到一些疑慮。」

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從2012年成立以來,審結58件申請案,做48件決議,只有19件是有成立,成效會偏低,曾經擔任過檢評會委員的律師認為,檢評會委員組成,大部份以司法官為主,是一大原因。

律師尤伯祥表示,「我在審案子的時候曾經發現說,以我外部人的觀念來看,簡直是不可想像的行為,甚至是不可原諒的行為。但是在他們(司法官)的理解,常常會有體諒心的考察。」

尤伯祥認為,檢評會必須要增加外部人員的比例,提供更多民意。而司改會則建議,要縮短評鑑流程,讓檢評會的處分建議,能直接送職務法庭審理,不需要再透過監察院審查,以加快淘汰不適任檢察官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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