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車闖火炎山 判刑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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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在臉書社團號召4名同好,騎乘越野機車進入苗栗三義的火炎山區。不過,因為火炎山區屬於自然保留區,苗栗地院以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判處五人6個月緩刑2年。
騎著越野機車,越過亂石堆,看起來好驚險,即便地形崎嶇,一行人還是加速硬闖。
有人來回碾壓石塊,地上留下胎紋,還有人機車倒了,留下一地機油汙漬,一行人體驗驚險刺激,不過對當地可是傷害,因為這裡是禁止闖進的苗栗火炎山區。台中陳姓男子與一起越野的五位友人,被苗栗法院9號依違反文資法,判刑6個月,緩刑2年,不過有但書,這些人要在臉書上張貼道歉啟事,另外還要向公庫支付八到十萬不等金額。
火炎山屬於罕見的惡地地形,地表大多是礫石和砂岩,很容易崩壞,被劃定為限制最嚴格的自然保留區,除了教學研究之外,一律禁止進入。
林務局說,目前火炎山屬於台灣的三大惡地之一,因為植被少,有外力很容易被破壞,這五人,想挑戰陡峭山壁,卻破壞了地貌,而且依判決,要繳交公庫8到10萬元,還要在臉書PO道歉啟事3個月。
林健生 彭煥羣 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