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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漁船遭日艦追趕 謝長廷:應先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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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蘇澳籍東半球28號漁船遭到日本公務船追趕爭議,駐日代表謝長廷6號表示,究竟是否越界捕魚,應該先釐清真相。他也表示這件事情凸顯許多問題,內部應加以檢討。但漁業署公佈路線圖,表示是我方漁船先違規,超過娛樂漁船活動範圍。 3月4號蘇澳籍漁船東半球28號,在黑水溝遭到日本船艦以水柱示警,一路追趕,釣友用手機錄下過程。外交部第一時間向日方提出抗議,但也強調要釐清是否有越界問題,駐日代表謝長廷6號在東京受訪時表示,對外一定會站在保護漁民的立場,但內部也應該檢討。 駐日代表謝長廷表示,「不應該漁民講什麼,就去抗議什麼,這樣子人家對我們的公信力也是有問題,政府內部也是要檢討一下。」 謝長廷強調,若沒有捕魚行為,漁船越界也可能只是無害通過,日方若因此追趕,則不適當,也要請日方提出證據釐清爭議。但漁業署坦承,我方漁船違規在先,因為東半球28號屬於延繩釣漁船,但航跡圖顯示,3月1號至3號卻違反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台日漁業協議海域的規定,並且3月4號又以娛樂漁船出港,活動範圍距離本島37浬,也超過30浬內規定。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說明,3月4號以娛樂漁船的身分載客出去,就不能超過30海浬。後續將請船主說明,綜合研判後再做相關的處置。 漁業署表示,依相關法規,可吊扣執照或罰鍰三到十五萬元。也會了解到底這種娛樂漁船有多少艘、營運方式為何,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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