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被撞身亡 是否"因公殉職"認定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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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7號,國道警察陳啟瑞在執勤時,遭拖板車追撞,不幸身亡,日前警政署長陳國恩在參加告別式時,稱陳啟瑞是因公死亡,並非因公殉職,發言引發爭議,多位員警在網路上發文,為同仁抱不平,陳啟瑞的家人更是無法接受,陳國恩改口說,會請署內的「因公殉職審查小組」、從寬審認。
國道警察陳啟瑞,在7號執勤時,遭到大型板車追撞,失去寶貴生命,日前,警政署長陳國恩參加告別式時,說出陳啟瑞是因公死亡,不是因公殉職的發言,卻引來許多同袍不滿,在網路上po出血衣表達,為陳啟瑞抱不平,國道竹林分隊長更到署長室臉書留言,希望署長為陳啟瑞爭取因公殉職。
==國道竹林分隊長 張明光==
相信署長是這個大家庭的暖男
他一定竭盡所能
替我們員警
爭取因公殉職該有的保障
陳啟瑞的家屬,則難過的流淚,隔空問官員,在危險中執勤的警察,命到底算什麼?
==陳啟瑞遺孀==
他們每天服勤
危險程度高於一般的警察
他們的命 到底算什麼
對銓敘部的長官來說
到底算什麼
根據公務人員撫卹法,因公殉職的認定,必須在執勤時,已有危難事故發生、現場是高度可能死亡環境,或是明知有生命危險,仍奮不顧身等3大要件,如果沒有符合,在執勤職務時喪生,都是屬於「因公死亡」,兩者差別,在撫恤金上,因公殉職最高為2千萬,因公死亡只有大約1400萬,有法界人士則認為,國道警察在高速公路執勤,原本就是工作的一部份,從法條客觀來看,如何證明,在事發當時的危險性,比之前執勤還高,是能否認定為「因公殉職」的關鍵。
==律師 林智群==
如果說發生事情之後
還要把這部分國道上的危險
又考量進去 是有點重複評價
重複評價是 同樣算危險
事實上你等於是評價兩次
因為它本來就是平常工作
危險的一部分
警政署長陳國恩先拋出「因公死亡」的說法,引發爭論,16號,則在臉書發文改口說,會請署內的「因公殉職審查小組」,來從寬審認,不過,命喪國道的警察,能否認定為因公殉職?最後還是得由銓敘部做定調。
記者 蔡慧玲 應磊奇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