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送餐服務違規營業 交部取締卻被撤銷

去年底,Uber推出送餐服務Uber EATS,就和其他的機車送餐服務一樣,消費者在電腦或手機點餐,食物就能送到家裡,公路總局認定,Uber未經申請從事運輸服務業,共取締18件,但Uber不服提出訴願,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決議事證不足,應該撤銷原處分。 ==民進黨立委 鄭運鵬== 以前沒有面對過這種行為 所以他們檢舉的時候 通常來說都會有一開始很多件 都會有舉證不足 交通部必須要 精進他的取締行為 交通部表示,訴願委員會認為,因遭取締駕駛都否認送餐,公路總局也沒有蒐集到"受領報酬"事證,確實難以認定,但強調,Uber EATS在台申請資訊服務業,卻從事送餐,就是違法經營汽車貨運營業,交通部不會停止取締。 == 交通部簡任技正 胡迪琦== 他的講法應該是說 公總的查處證據不夠明確 這樣子而已 那要補證據就可以處理 只要證據足夠的話一定會開罰 另外,交通部也透露,現行法規並沒有對純機車貨運車隊的規範,但機車送餐或送貨服務越來越普遍,也不排除將修法,讓業者被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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